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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集资 批捕3名嫌疑人

2016-10-24泉州网-泉州晚报 张文璟 张建伟

本报讯

(记者张文璟 通讯员张建伟)日前,惠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依法批准逮捕3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福建省 某金融服务公司在惠安县螺城镇设点经营,未经有关部门的批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采取公开宣传方式向不特定社会对象宣传销售“安稳盈”、“小贷宝”、 “车贷通”等理财产品,并承诺投资者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方式还本付息,诱使投资者购买上述理财产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人民币6000多万元,造成251 名被害人共计2500万余元理财本金无法取回,并利用非法吸收的社会公众存款以相关名义从事非法放贷的金融业务,涉案金额达人民币3300万余元,严重扰 乱市场经济秩序。

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及时指派骨干力量提前介入,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引导公安机关准确把握案件定性,全面收集定罪核心证 据,夯实证据基础。案件提捕后,该院干警在提前介入基础上,迅速提审犯罪嫌疑人,加班加点审查证据材料,2日内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 对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提醒,该案系典型的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广大群众尤其是中老年人群,应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谨慎投资,自觉远离非法揽财业务活动。

(责任编辑: 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