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曝光台>团购网站

团购防忽悠需留好凭证

2016-11-25苏州新闻网

本报记者袁鼎

“团购”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从房产、建材到餐饮、住宿,可以说是包罗了市民日常消费的方方面面。但是这股消费浪潮在带给大家实惠与快乐的同时,往往也掺杂着一些恼人的纠纷。昨天,一位来常熟出差的章先生就遇到了“团购”的麻烦。
入住前已确认到店却被告知已客满

“我经常出差在外,很多住宿、吃饭都是通过团购网来解决的。这次来常熟,为了更靠近客户的公司,所以我特意通过‘美团’订了一间常熟本地宾馆的客房。” 昨天中午,来自郑州的章先生给晚报常熟新闻热线18936100330来电反映,上午在高铁上团购时,还特意根据网站预留的联系电话给这家酒店打电话咨询 是否有房间,对方接线员表示随时都可以入住。于是他才放心地在美团网上预订了这家酒店的房间。
但是当章先生从苏州高铁站辗转来到常熟这家酒 店,并出示“美团”优惠券及订单准备办理入住时,店家却告知章先生已经没有房间了。“因为美团预订是要确定入住时间的,所以我打开手机向前台工作人员据理 力争,但前台还是一个劲地摇头表示没房间了。”章先生告诉记者,更令他气愤的是,在交涉过程中,另一位入住客人顺利开了房。而这位客人与他唯一的区别就是 不使用团购,也不打折,直接现金入住。由此,章先生认为自己受到了商家的有意刁难,虽然不用团购“入住,也就贵了五十块钱,但既然订单已确认,酒店就应该 信守承诺。”

维权成本高很多消费者选择放弃

对于章先生的遭遇,记者在热线中建议其通过“12315”向常熟消费 者协会投诉,或直接向美团网争取维权,但是章先生最终表示,与其费时费力等人来协商,还不如自己多走两步换家酒店得了,因为最好的协商结果也无非是酒店答 应按团购价让其入住而已,“我给你们热线打电话,就是希望你们能报道此事,引起大家的注意。”
记者注意到,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团购已逐 渐渗入市民的消费生活,但随之而来的纠纷也日渐增多。之前,晚报常熟新闻热线也接到过有关团购消费服务缩水、货物不对等投诉。但是因为目前国内关于网络团 购方面的法律还处于空白状态,因此使得消费者维权往往难以下手。商家在团购网站发“布的团购信息包含了具体的价格、时间、地点等内容,理论上属于要约合 同;而我们消费者通过团购网站确认下单后,即可以视作双方合同已生效,应根据合同履约。商家如私自变更合约内容即属违约行为。”章先生就表示,虽然从法律 层面讲,消费者完全占理,但为了区区几十块钱的优惠,又有谁会去耗时费力地打官司呢?消费成本低、维权成本大,也许有些商家正是看准了消费者的这个心理才 有意刁难人的。

团购仍需规范防忽悠需留好凭证

网络团购,虽然已不是创新的消费模式,但眼下各类团购网站依然存在着良莠不齐,通过质次价廉来招揽消费者的现象。尤其是在还没有找到合理营利模式的前提下,整个行业还存在着门槛过低,监管漏洞较多的情况。
那么,消费者参加团购,如何才能防“忽悠”呢?记者就此请教了法律界人士,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的唐曦律师表示,网络团购本身存在着两重法律关系,即 消费者和团购网站的合同关系,以及团购网站和商家的合作关系,“就目前来看,消费者选择团购网站最好先搜索一下网站信誉度、看看网友的购物评论;其次消费 者下单一定要理性,千万别贪便宜。”唐律师特别建议,买卖过程中一定要仔细核对商品描述,并尽量保留消费凭证,商家违约一定要投诉。投诉时最好能联系同时 参与团购的其他消费者一同维权,形成群体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