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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险入“微传销”民警及时制止

2016-12-02德州晚报 编辑:赵洋

关键词:微传销 网络传销

随着互联网交流软件的迅速发展,微信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近期,一些传销人员以“电子商务”为诱饵,诱骗不明真相的群众通过银行汇款交入门费,在网上注册为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德州晚报讯(晚报记者郑乃春通讯员马文奇刘倩)
随着互联网交流软件的迅速发展,微信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近期,一些传销人员以“电子商务”为诱饵,诱骗不明真相的群众通过银行汇款交入门费,在网上注册为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今年11月,德城经侦大队接群众报案称,市民李女士通过微信认识了一名网友,该网友介绍,自己投资从事微商行业,通过微信平台投资“某贵金属”等期货商品,每单1000元,可以重复购买,不但有定期分红,而且可以通过介绍发展“下级代理商”获得提成、奖金等一系列奖励,吸引群众投资。
民警果断制止了李女士的这种投资行为,并且告知这是当前较为流行的一种微信传销。据办案民警介绍,此类“微传销”模式新颖,不法分子采用“金融产品+微商+代理商”的模式,将传销行为包装成销售金融产品的行为。他们先通过微信聊天骗取受害人的信任,然后邀请受害人参加所谓的免费微信营销培训会,利用培训会对参加人员进行洗脑,防范意识薄弱的群众就很容易受骗上当。
民警提醒,市民不要被所谓的“快速致富”诱惑,应慎重寻找投资对象,选择网络加盟商、渠道商之前,要查询其登记注册、经营资质等基本信息,还应认真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所谓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