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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傍上 “互联网+” 天上怎会 “掉馅饼”

2017-01-17浙江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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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羊大哥接到数通电话问询,有读者对朋友、或自己手头上所从事的推广业务是否属于传销把握不准,也有读者来电称某某产品的营销模式非法,属于传销,让本报予以关注曝光。

 

  何谓传销?200511月起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作了这样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在家就能创业、消费不用花钱、旅游可以免费、做微商挣大钱……如果看到有这样的一些宣传口号的“好事”,您可得当心了,这极有可能是最新的传销骗局。

 

  据公安部门透露,随着虚拟经济、金融创新日益活跃,“互联网+”等新经济概念和模式延展,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逐年增多,传销模式升级换代傍上“互联网+”,并且传销手段频频出现“新变种”。据了解,主要有以下这些方式:

 

  诱惑力十足的“诱饵”

 

  网络传销时常变换“传销噱头”,往往都是打着“资本运作”“新型电商”“股票分红”“会员制”等旗号,利用互联网金融、P2P等新概念来伪装,以“网络管理员”“金牌会员”等网络流行称谓来标榜资本运作和电子商务,用虚构项目、虚拟货币、软件程序等,吸引投资人以及发展人员为多获得收益、奖金,疯狂“拉人头”。

 

  假装温馨的“亲情友情”

 

  大玩温馨营销服务策略,利用各种交友软件,假借交友的名义与他人聊天,往往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赢取信任,并且通过交流家庭、环境、信念,放大人们潜意识中对现实生活的不满,而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往往也装扮得外表光鲜、头顶光环,事业成功且乐于助人,使人易产生崇拜感从而乐于接受沟通的信息。

 

  难以抗拒的“精神控制”

 

  “电脑要更新程序、人脑要不断充电”是微商界很流行的一句话,很多冠以网上销售的传销模式,都会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各类交流软件组织下线人员参加集中授课,“老师”大谈自己网销成功的所谓体会,并反复灌注不成功、难赚钱完全是因为被家庭、责任、环境所拖累,信念不坚定,课后要求在朋友圈分享“学习”和“营销”的心得,以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其中。

 

  似是而非的“营销理论”

 

  “消费联盟”“连锁加盟”“框架营销”“互动式科学营销”等层出不穷的新名词,让人眼花缭乱,难辨真假。借助国家发展互联网经济的东风,打着投资理财、股份分红旗号,利用大多数人“傍互联网”“傍金融圈”的跟风心理,通过虚假宣传,利用虚拟项目大玩“空手道”,促使资金向顶端传输。

 

  厚颜无耻的“政治旗号”

 

  “虚拟体”的网络传销,往往打着国家扶持、新兴项目等旗号吸引眼球,在宣传过程中,又往往通过“断章取义”的手法编辑文字、图片、视频或建立虚假的网站链接到知名网站上,以“旁征博引”“画饼充饥”等方式标榜自己为权威合法、前途光明的项目,掩盖其传销本质。

 

  警方提醒:以发展会员、加盟等名义要求缴纳资金、购买产品、发展下线,并以下线所缴纳的资金或销售额作为报酬提成依据的,均属于传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