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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价格欺诈咋办(以案说法)

2017-01-18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记者 魏哲哲

如今,网络购物成为不少人的消费方式。近几年,“双11”打折促销等活动的推出,使得电商的成交额也一再刷新纪录。然而,号称“史上最低价”“剁手也要买”的商品,真的那么便宜吗?

  【案情】李先生看到网上一家售酒的店铺打出茅台酒“全年最低价、超划算”“原价1518元,促销价926元”的标语,于是一口气买下24瓶茅台酒,总共花费2万多元。

  几个月后,李先生又见该店铺的五粮液在促销,号称“全网销冠,年度最低价”“原价1500元,促销价618元”,一时冲动又分两次购买了总计26瓶五粮液,共花费1.6万多元。付款之后,李先生心想,自己从未认真比对过同类商品的价格,不知道买到的酒水是否真如店家宣称的那么划算,于是便翻看了该类酒水的销售记录,发现茅台酒之前的最低成交价为899元,五粮液最低成交价为598元。

  号称“年度最低价”的商品,竟然比平时卖的还贵几十块!

  李先生觉得自己被虚假营销欺骗了,于是举报该售酒电商价格欺诈,物价局调查后认定该售酒电商销售酒类商品的价格活动构成价格违法,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之后,李先生将该电商起诉到法院,对其已购茅台酒主张一倍的赔偿,对其已购五粮液酒主张三倍的赔偿,即要求判令售酒电商向其赔偿总计7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有网页截图、价格举报处理结果告知书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证实,售酒电商在提供商品时价格存在欺诈,李某有权以对方存在欺诈行为为由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判令售酒电商增加赔偿李某7万余元。

  【说法】审理法院释明,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虚构原价也系价格欺诈的表现形式之一。根据有关部门的明确解释,商品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本案中,售酒电商在其淘宝网店对茅台酒和五粮液原价所作的标识以及以往的成交记录显示,其行为属于虚构原价,对李某构成了价格欺诈。

(责编:崔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