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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穿网络传销美丽的谎言

2017-07-20

“月入上万元”“动动手指赚大钱”“坐在家里赚钱,速成千万富翁”……打开互联网,类似这种诱人的广告词频繁跃入眼帘,不少人最终误入陷阱。据统计,2017年前5个月全国各地共查处网络传销案件29起,涉案金额达数亿元。
  相对于传统传销而言,网络传销借助于互联网保护,传播速度更快,隐蔽性更强。传统传销需要逐级进行且多点授课,网络传销通过网络平台采取会员加盟形式进行,不仅可以隐藏层级关系,还可直接通过QQ、YY等软件或者微博、网络论坛等方式在线洗脑、培训,利用网上银行、网上支付平台完成资金交易。
  网站访问权限的设置,能够最大可能躲避监管部门的视线。网络传销还打着“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网络加盟”“爱心互助”等旗号,宣传中不再出现上线、下线、入会费等字眼,而是采用偷换概念的手法,取而代之的是网络管理员、金牌会员、银牌会员等网络流行称谓。许多不明真相的参与者抵挡不住高额回报的诱惑而上当受骗,落入网络传销的黑洞之中。
  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31亿,普及率达53.2%,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网络在带给人们便捷服务和丰富信息的同时,也让传销者在如此庞大的网民群体中有机可乘。传销组织依托网络的开放性、跨地域性,可以随时随地招募会员,发展速度非常快。网络传销组织编织“每个人都能成功”的美丽谎言,掩盖了“一将功成万骨枯”的事实。参与者在组织中一步步丧失理性分析能力,对传销组织的“短平快”暴富理念产生依赖。一旦受骗者不足以供养金字塔上层的人,这种“前吃后”的金字塔传销就会从底部迅速开始崩溃,参与者不仅在经济上血本无归,性格也因此被改变、被扭曲,身心和家庭都受到极大的影响。
  面对新形势下愈演愈烈的网络传销,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揭穿网络传销的谎言,让网络传销这个经济邪教和社会毒瘤无所遁形。
  警钟要长鸣。作为执法部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传销的发展态势应有先人一步的警醒,识破传销组织花样百出的骗局,并充分利用各种传媒进行广而告之的警示、宣传,介绍网络传销行为形态和特点,揭露其危害性和欺骗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辨别力和抵制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打击网络传销活动。
  练就金刚钻。有的网络传销组织狡兔三窟,其网站服务器不仅托管在国内多个城市,有些甚至托管在国外。若没有与时俱进的技术装备,没有熟悉法律、精通电子证据取证的人员,执法部门难以掌握传销证据。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装备投入力度,加快人才引进,提高网络办案的科技水平,对与传销活动有关的信息进行筛选、甄别,对涉嫌传销的网站及传销骨干的个人资料,运用技术手段提取。
  部门要合力。网络传销已不是简单的经济犯罪,有的还伴随发布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绑架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涉及工商和市场监管、公安、通信管理、银监等部门。在打击网络传销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建立打击传销协作机制,在案件查处、人员处置遣返、预警防范等方面加强有效合作,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密切、优势互补的强大打击合力,起到事半功倍的执法效能。
  群策和群力。网络传销涉及面广、牵涉对象多,仅依靠执法部门是不够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紧紧依靠群众力量,构建多方位防控体系,依托“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立打击传销举报网络,重视案件线索的排查分析,尽可能多地动员群众参与打击传销工作,依靠民间反传销组织和广大网友的助力,使其成为打击网络传销重要而有效的补充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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