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网、杭州爱罗时尚摄影遭投诉
十月结婚季转眼就到,又到了“红色炸弹”横飞的时候。然而,在外人眼中红红火火、甜甜蜜蜜的大喜事,在当事人眼里却充满烦恼和无奈。因为,从拍婚纱照、订婚车、摆婚宴到蜜月旅行,稍有疏忽,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变成陷阱——
“仅售3999元!价值21999元婚纱摄影套系,隆重推出超值体验套餐,爱罗承诺:绝无任何二次消费,拍摄不满意无条件重拍,重拍不满意全额退款!”
“内景+外景共6组,拍摄时长8小时,外景包括杭州雷峰塔、三台山、植物园等17个景点!”
“拍摄成品有61×44寸韩国豪华双面琉璃相册等27组,赠品丰富:香港澳门蜜月四天三晚双人游、某品牌男士高端定制衬衫、免费拍摄宝宝照1组、免费拍摄结婚纪念照1组……”
价格如此优惠、服务如此周到、赠品如此诱人,对于要拍婚纱照的准新人来说,位列美团网杭州地区婚纱照类销量第一的爱罗时尚摄影可谓吸引人。然而,还不到享受拍摄服务的时候,消费纠纷已早早到来。
“致电爱罗咨询拍照事宜,就要求提供美团券密码,没想到这就是个坑:后来因为个人原因不得不取消订单,被告知验证了密码相当于已消费,要求支付20%违约金才能退款。没有实际消费,没有口头协议,更没有签订合同,何来的违约金?”日前,绍兴诸暨陈小姐向导报记者吐槽其遭遇。
爱罗:提交验证码视为已消费,这是网络团购普遍做法
据杭州爱罗时尚摄影工作室 (以下简称“爱罗”)在美团网发布的信息,其成立于2005年,宣称一直专注人像摄影、原创摄影,具有新锐时尚嗅觉,摄影团队都是精英,在婚纱摄影等领域有丰富经验和独到见解,并一直以人性化服务在同行业树立品牌和口碑。
正是基于对该机构宣传的信任,8月29日,在备婚阶段的陈小姐心动下单,但不久纠纷到来。
“因为不是很了解拍婚纱照的流程,于是致电爱罗想询问一些基本情况,接线员要求先提供美团券密码,提交之后,有人加我QQ,让我有问题QQ咨询。我告诉QQ客服已事先电联并提交消费码,客服随即询问我个人信息,然后将拍摄日期安排在10月2日。”
9月15日,婚事延期,陈小姐联系QQ将拍照时间暂延期至11月1日。第二天,婚事因故取消,“我第一时间联系那个QQ,要求取消订单,但爱罗一直未回复。”
对此美团人工客服告知:只要未消费就可退款,但消费码已提交,必须征得商家同意才能退款,如果商家不同意退款,可以进行投诉。
“爱罗QQ客服一直未回复,我只能打电话,好不容易电话接通,爱罗人员说不能取消订单,因已提交消费码。”随后其QQ客服也回复说,提交了消费码,安排了日期就算是消费了,不能取消订单。如执意要退订,必须支付20%违约金,也就是800元。
美团:取消订单商家有损失,当然要付违约金
“没有实际消费,也没有签订合同,何来的违约金?”陈小姐再次致电美团,人工客服了解情况后说先跟爱罗进行协商。
9月17日上午,美团来电告知,经过协调,爱罗违约金降为15%,也就是600元,原因是:爱罗为她安排拍摄时间,因而推掉了其他生9月17日上午,美团来电告知,经过协调,爱罗违约金降为15%,也就是600元,原因是:爱罗为她安排拍摄时间,因而推掉了其他生意,产生了相关经济损失。
对此,陈小姐质疑,距离档期还有一个半月,爱罗完全可调整档期,避免空档和损失。
“谁知美团客服给我举了个例子,大概意思是说,看上想要的房子,怕别人订走,这时就会交订金,然后房产商推掉了其他客户。如最后房子不买了,那肯定会造成一定损失,所以订金也是不会退还的。”关于这点,陈小姐表示,这完全是两码事,房子只有一套,但拍婚照日期是可以调整的。
“如果非要较真,那么我也来说说理:一套100万的房子,订金顶多1万元,也就是1%,如果对方跟你要20%,那不叫订金,那叫首付!”陈小姐还举了个例子:去商场购物,因一名顾客试穿样衣使用换衣间,其他客户因没办法试穿而离开,最终这名顾客也没购买这款衣服,这名顾客难道要支付试穿费用及卖场损失?
协商结果:违约金400元,美团承担300元,美团券形式发放只能在美团消费
当天,美团客服再次联系,表示经协调违约金降为10%,即400元。陈小姐再次拒绝,“团购页面并没有写明违约金数额,爱罗自说自话,违约金从20%、15%到10%,这是菜市场买菜吗?!”考虑到自己单方面取消订单,陈小姐表示可以让步,愿意承担100元,如果这样也不行,她只能通过各种途径维权。
9月19日,美团提供了最终解决方案:由陈小姐支付400元给爱罗,实际只需承担100元,另外300元由美团网以美团券形式返还给陈小姐。但这300元只能在美团进行消费,不能提现。
“说是承担300元,又不给我现金。在美团消费,羊毛出在羊身上,我实际还是损失了这300元。”“爱罗那100元,实际上,我也不是心甘情愿,只不过口头定了个日期,没有签订合同,更没有实际消费,凭什么就要扣除100元?”陈小姐表示,虽然只有区区400元,但理要说明白。
律师说法:美团免责条款应尽到醒目提醒义务
对此,导报记者向爱罗和美团网核实陈小姐投诉相关内容。两者对陈小姐描述事件相关过程都没有异议。
爱罗范店长表示,“美团券密码一旦验证即代表消费成功,不可申请随时退款和过期退款”不是自己杜撰的,美团网每一笔团购业务都有《购买须知》,上面对此作出了明示。而且,美团券密码验证后就没有退款流程。”其发送图片确显示:暂无可退的美团券。
“她这个是特殊情况,已经特殊对待给她走了退款程序。”范店长认为,事件从始至终,爱罗没有责任,美团网也没有责任。“每一家团购网站都是这样的程序,如果说责任,客人是有一定责任的,你对比(消费)没关系,只要不安排档期,随时都可退款,你既然要求安排档期了,网页上的一系列程序你要看一下的对吧?安排档期也就是默认合约构成了,既然构成合约了,你再要求退款就是违约了啊!”“参照店里的书面合同,违约金为总款项的20%。”
但陈小姐对电话要求安排档期予以否认,“只是想咨询拍婚照的基本流程,爱罗就是直接要求我提供美团券密码才接受咨询,且并未告知密码验证后就无法退款的风险。”对此,范店长表示,“如果客人不要求安排档期,我们不会要求密码验证。”
到底是消费者要求安排档期在前,还是爱罗接受咨询必须提供美团券密码在先,双方都未能提供有效证据驳斥对方说法。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霄燕表示,如果是后者,爱罗有一定责任。而对于陈小姐“未签合同未拍照未消费”的说法,徐霄燕提醒广大消费者,根据《合同法》规定,口头形式也是合同订立形式之一。事件中网络团购消费者付钱即应代表合同关系确立,商家与消费者确定拍摄档期属于履行义务,因消费者个人原因取消订单,商家有权利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未约定违约金,可按实际可得利益损失确定赔偿金额。从这一点上看,爱罗并无过错。
在美团网上,导报记者看到其确有“未消费随时退款”等承诺,而在具体商家页面,美团网《购买须知》里也确明示“美团券密码一旦验证即代表消费成功,不可申请随时退款和过期退款”。徐霄燕对此表示,该事件特殊性在于“已消费”的定义分歧。“一旦验证密码就视为已消费”是美团自己给“已消费”下的定义,这不符合一般人理解中的“已消费”定义,一般人理解中,“已消费”应是饭吃了、照片拍了,而不是验证密码。而美团据此制定免除退款责任条款是否有效就值得商榷。
据《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美团券密码一经验证就代表消费成功,不可申请“随时退款”和“过期退款”,是否公平存在疑问。另外,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商家应特别提醒合同中所约定的关于免除自身责任的有关条款,并对此条款的本义作出详细说明,在得到对方当事人的认可后方能生效。故意不提醒注意或作出说明的,则此条款无效。美团网一旦验证就代表消费成功不可申请 “随时退款”和“过期退款”的文字隐没在《购买须知》中,字体并没有加黑加粗等特殊处理,与其他文字无异,可视为对消费者不具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