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手网秒杀事件涉嫌违约致团购投诉大增
2015-04-29杂集
2015年第一季度,市消委会受理有关网络团购的投诉为264宗,与2014年第一季度102宗同比激增158.82%。其中超过80%的投诉直指“拉手网一分钱秒杀东部华侨城门票”事件。2月11日至3月3日,市消委会陆续接到216宗关于拉手网推出的1分钱团购东部华侨城门票无法兑票的消费者投诉(其中174宗诉拉手网,42宗诉东部华侨城)。拉手网随后发布致歉声明,称由于秒杀模块出现故障取消本次活动,对未做现场验证的用户,拉手网将全额退款(每张0.01元)并补偿每位用户10元拉手券。但众多消费者对此处理结果不满意。市消委会接到投诉后开展全面调查处理,经过1个多月的反复协商,拉手网对消委会代表消费者提出的解决方案始终未作实质性让步,只同意补偿的拉手券延迟使用期限。据不完全统计,投诉拉手网的七成消费者对其解决方案十分不满。最终,此案以调解不成功结案。
市消委会律师志愿团律师吴桐、谭宗成表示:拉手网与消费者通过秒杀订单的生成,彼此间合同关系成立,在没有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成就的情况下,拉手网单方面解除合约行为显然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拉手网宣称的消费者秒杀成功的门票无效缺乏事实依据支持,更无法律依据支撑。在团购结束之前,网站的这种做法就是一种违约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拉手网就违约行为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