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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手网乌龙事件调解一个多月失败告终

2015-04-29深圳晚报

今年2月份,拉手网东部华侨城门票秒杀“乌龙”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昨日,深圳市消委会发布第一季度投诉报告,指出该案最终以调解不成功结案,并因其引发了第一季度网络团购投诉大幅增长。另外,汽车限购后引发加价公证、提车问题,不少车主大呼不公平。

互联网服务类投诉最高

手机投诉仍居榜首

据统计,2015年第一季度,咨询举报申诉系统共登记消费者投诉工单11550宗,比2014年的18620宗减少37.96%。其中结案8684宗,结案率为75.19%。互联网服务类、家用电子电器类和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位居前三,投诉量分别为3054宗、2277宗和1010宗

值得一提的是,手机类这个投诉“大户”投诉量1434宗,仍位居商品单项第一位,但同比2014年第一季度的4454宗大幅减少了67.8%,50%以上是网购手机投诉,这与市场监管执法部门深入开展手机产品质量整治密不可分,仅华强北商业圈就有8000多户“山寨”手机经营户退出市场。

拉手网“乌龙”事件

调解不成功

市消委会统计,第一季度网络团购的投诉为264宗,与2014年第一季度102宗同比激增158.82%,其中超过80%的投诉直指“拉手网一分钱秒杀东部华侨城门票”事件,共有216宗投诉拉手网推出的1分钱团购东部华侨城门票,却无法兑票。

事件发生后,拉手网在致歉声明中称:由于秒杀模块出现故障取消本次活动,对未做现场验证的用户,拉手网将全额退款(每张0.01元)并补偿每位用户10元拉手券,但消费者并不能接受这一结果。市消委会经过1个多月反复约谈沟通,拉手网只同意补偿拉手券延迟使用期限,对此七成消费者表示不满,此案以调解不成功结案。

针对这起“乌龙”事件,市消委会专家分析,此次事件属O2O(线上线下电子商务)兴起后引发的新型紧急状况,这种新型的交易方式在管控上稍有差错易引发突发性事件,往往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团购网站单方面解除合同、设定赔偿方式的处理结果。为此,呼吁建立网络团购合同违约责任制度,加强风险防范,避免出现超时、超量售卖产品情况。

限购引加价公证

提车问题投诉集中

第一季度,市消委会受理的交通工具类投诉与去年同比增长超过24%。其中家用汽车类投诉802宗,与2014年同期的569宗相比增加逾40%,当中有超过25%直指深圳发布限购令后,有汽车经销商以限购政策实施为由,违约加价或随意变更合同,不少车主大呼“不合理”。

市消委会对投诉量大的汽车经销商进行约谈时,部分商家表示涨价属公司临时规定,他们只是根据“指示”办事,如有问题可走法律途径解决。市消委会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相关规定,经销商以限购政策实施为由,违约加价或随意变更合同,是违反诚实信用这一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缺乏契约精神的典型表现,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第一季度 消费投诉数据

咨询举报申诉系统共登记消费者投诉工单11550宗 比2014年的18620宗减少37.96% 其中结案8684宗,结案率为75.19%

互联网服务类、家用电子电器类和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位居前三,投诉量分别为3054宗、2277宗和1010宗,分别占投诉总量的26.44%、19.71%和8.74%。

集中在质量、合同、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第一:售后服务问题 3450宗,占总投诉量的29.87%;第二、质量问题 2605宗,占总投诉量的22.55%;第三:合同问题496宗,占总投诉量的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