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积分兑换5%现金?骗局!
安吉县法院依法对一起利用流动伪基站进行钓鱼诈骗一案进行一审宣判。法官审理认为,两人利用伪基站,假冒某银行而为他人发布欺诈信息,诱使被害人登陆相关钓鱼网站,使他人得以骗取被害人银行卡号、密码等私密信息,并利用这些有效信息非法获取被害人卡内钱财后,再以一定比例向两被告人支付报酬。在此过程中,两人明知其发送诈骗短信的行为会导致被害人银行卡内钱财被骗的结果发生,但出于以一定比例分赃的目的,积极实施了发送虚构事实的诈骗信息的行为,致被害人被骗取数额较大的钱财,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
记者张钰苑通讯员杨卫星远霞
“尊敬的客户:您使用我行账户已满5000积分,可兑换5%的现金,请登录手机网*****查询兑换,逾期失效。”日前,有市民向党报热线反映,经常能收到这类来自“xx银行”的服务短信。然而记者了解到,尽管多数人的手机会将它们作为垃圾信息屏蔽,但事实上,它们往往与流动伪基站的钓鱼诈骗脱不了关系。
诱惑:“积分”换现金
去年7月一天的傍晚,家住安吉的王铭(均为化名)正在饭店用餐。突然,他的手机发出了声响,并显示接收到一条新短信。王铭瞥见手机提示短息的发送号码,正是来自某银行的官方电话号码。于是,他在没有仔细核对、向银行客服确认此事的情况下,按照信息中提示的网址进行登录,并输入了自己的卡号、密码等全部个人信息。
几十分钟过去,王铭想象中积分兑换成功的提示并没有如约到来。他不仅没有兑换成现金,反而卡中现有的钱也被清零。他这才感觉不妙,又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迅速拨打了110报警。“总觉得这种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大意了。”事后,王铭惊讶地得知,他并非唯一受害者,仅28日、29日两日,就有3位受害人向当地警方报案……
诈骗:发短信“钓鱼”
“因为受害人都是收到短信后才受骗,我们就怀疑这是一起利用某种技术手段实行的钓鱼诈骗案。”采访中,民警告诉记者,他们接到王铭等人的报案后,迅速立案侦查,从现有线索入手顺藤摸瓜,短短30小时就将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棱、张全抓获。
据张棱所说,他当初是通过网络联系到了钓鱼网站的“上家”,并约好帮助其发送诈骗短信,从中牟利。而后,张棱又买来了伪基站等设备,并叫上张全。连续两天,由张全驾车,张棱利用装载在车内的伪基站,在安吉县、杭州建德等地冒充某银行,向手机用户发送诈骗短信。在安吉境内仅一天,就发送诈骗短信1095条。
王铭、牧怡、华仁接收到诈骗短信后,分别按照诈骗短信的内容上网址,点击进入相应的“钓鱼”网站,被骗走卡内金额2000元、3000元、3800元。截至被抓获时,被告人张棱共计收到他人支付的报酬款8000多元。
入狱:骗财被判刑
“被告人利用伪基站,假冒某银行而为他人发布欺诈信息……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近日,安吉县法院依法对这起利用流动伪基站进行钓鱼诈骗一案进行一审宣判。
法官审理认为,两人利用伪基站,假冒某银行而为他人发布欺诈信息,诱使被害人登陆相关“钓鱼”网站,使他人得以骗取被害人银行卡号、密码等私密信息,并利用这些有效信息非法获取被害人卡内钱财后,再以一定比例向两被告人支付报酬。在此过程中,两人明知发送诈骗短信的行为会导致被害人银行卡内钱财被骗的结果发生,但出于以一定比例分赃的目的,积极实施了发送虚构事实的诈骗信息的行为,致被害人被骗取数额较大的钱财,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
根据两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作用、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张棱、张全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6个月,缓刑1年半、1年,并处罚金3000元、2000元;并对两人违法所得8275元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