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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钓鱼”盗账号 贩卖信息法不容

2016-04-13

购买域名和服务器搭建钓鱼网站,在盗取企业邮箱账号后,向游戏玩家发送钓鱼网站链接,盗取相关信息售卖牟利,获利3万余元。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将犯罪嫌疑人张应林、张杰平批准逮捕。

张应林、张杰平和张帅(已取保候审)是初中同学,平时经常在一起上网玩游戏。2015年12月,他们在网络聊天中了解到QQ账号资料可以卖钱,随后通过 一个网络盗号QQ群学习盗号技术。此后,三人分别购买了多个域名并租用服务器搭建钓鱼网站。在盗取企业邮箱账号后,向这些邮箱中的高等级用户邮箱发送含钓 鱼信息的邮件趁机盗取用户身份信息等资料,随后在网上贩卖。经核实,三人通过贩卖盗取的他人信息从中获利3万余元。

今年2月22日,当地公安民警在网络监管时将三人锁定,并于当日将三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