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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2011-10-28

 我国互联网、电子商务行业正步入一个重要的发展期,切实加强网络安全信用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场经济适应自身建设和发展的迫切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并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为电子商务第三方认证奠定了强有力的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是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6年12月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三部门联合发布《电子商务 “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全面总结了“十二五”期间电子商务发展取得的成果,分析了“十三五”期间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了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了电子商务发展的五大主要任务、17项专项行动和六条保障措施,重点提出了要着力完善打造网络诚信环境,促进互联网、电子商务安全有序协调发展的要求。

 由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资委在2005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整规办发[2005]29号)中就重点提出:开展行业信用建设,有利于维护行业利益和促进行业发展,便于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和实施宏观调控。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文件)中又进一步指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信用体系建设,2007年整规办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文件中,就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给出了具体要求,并公布了首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2010年12月,在第十三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上正式挂牌成立了由北京盘石担任的网站安全信用认证中心、互联网信用认证平台。本着引导和服务电子商务、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的宗旨,建立公平公正的第三方信用评价体系,互联网信用认证平台开展了网站安全信用认证等一系列行业信用评价的具体工作,助推行业发展走上健康轨道。

 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北京盘石网站安全信用认证中心,互联网信用认证平台作为中国互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行业权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依法对网站安全信用认证开展工作,将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互联网产业的转型升级,对电子商务和互联网产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健康稳步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